《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进行了规范, 2014年3月8日西宁市质监局特二科领导为我司全体员工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培训。